初秋之际
危“肌”四伏
干燥、粗糙、敏感
还有痘痘等问题频频出现
秋日护肤来一套!!!
然而护肤产品千千万万
如何正确为健康加码,为美丽加分
10月23日,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知识宣贯培训会
暨“百千万”工程提升行动推进会召开
通过共宣、共倡、共议“三共”合力
提升新条例培训实效及覆盖面
实现在全市范围内的辐射宣贯效应
让姐妹告别护肤踩坑血泪史
为了防止你的肌肤被破坏,为了守护姐妹的美丽。临海市政协委员、妇联、网联会、律师代表,化妆品安全监督员、美容美发行业协会、媒体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等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表态!
听听他们怎么说~
政协委员:
新《条例》的宣贯要到位,防止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在不知不觉中“越红线”。
美容美发:
我们将做好新《条例》宣贯工作,督促引导生产经营者规范生产经营,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,做有温度的“美业人”。
我们将铺开新《条例》宣传渠道,引导群众科学理性用妆,营造美丽消费新氛围。
网联会:
我们建议,市监部门与我们加强协作,畅通举报渠道,推出一个网络举报通道。
我们首先要自己学深悟透新《条例》,才能更好地维护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律师:
新的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有哪些重点?
“美丽”行业又将迎来哪些新变化?
快来直击现场,学“干货”!
新法速递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已于2020年6月29日由国务院公布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化妆品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。
NO.1 改进化妆品及其原料管理制度,促进产业创新发展
按照风险程度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;化妆品新原料分为具有较高风险的新原料和其他新原料,分别实行注册和备案管理。
NO.2 强化化妆品功效宣称管理,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
一是明确注册人、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和功效宣称负责。
二是要求注册人、备案人对化妆品和新原料进行安全评估,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的科学依据。
NO.3 强化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管理,有效防控化妆品安全风险
一是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。
二是加强化妆品上市后的质量安全管控。
NO.4 强化监管方式方法创新,进一步增强监管效能和权威
一是建立化妆品风险监测和评价制度。
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,规范执法措施和程序。
三是丰富监管手段,包括实地检查、抽样检验、不良反应监测、风险监测等监管措施。
NO.5 加大对违法行为惩治力度,提升法律的震慑力
一是细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。
二是加大处罚力度,增加“处罚到人”规定。
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和信用惩戒。
碰不得的“高压线”
1、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。
2、上市销售、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。
3、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。
4、化妆品经营者经营变质,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。
5、化妆品经营者、美容美发机构、宾馆等在经营中擅自配制化妆品。
6、未依照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、产品销售记录制度。
7、未依照条例规定贮存化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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